一、负责全校基本建设管理。校区规划总图的编制和年度修改,以及单体建筑功能研究,工程立项、可研报告。
二、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及建设任务,制定和上报年度立项、规划设计、施工计划及进行年度修改。
三、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,包括市规划局、人防、消防、环保、市政、招标、质量监督、防雷合同管理方面的审批。
四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实施对基建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工程施工项目的材料认质认价工作。
五、施工中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,并负责与上述单位及设计单位、社会职能部门、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。
六、负责组织实施与学校规划总图相关的项目。
七、负责年度基建投资的增减工作。
八、负责基建计划及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九、协助审计处做好学校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。
十、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教育及隐患的巡查、报告、整改等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二〇一五年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