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学校餐厅的监管工作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正常饭菜供应。
二、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坚决贯彻执行饮食卫生“五四”制度。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,做好协调整改工作。
三、做好成本核算,定期公示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信息,负责管理好食堂主、副食原材料统一采购工作,确保饭菜价格稳定。
四、采取多种途径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伙食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活动,检查食堂卫生、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。
六、组织对有关人员的饮食卫生、安全教育、相关业务知识培训。
七、建立校、处、科共管机制,确保饮食工作有序进行。
八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教育及隐患的巡查、报告、整改等工作。
九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二〇一五年十月